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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瓊林里公所狂犬病注射活動
  • 發布單位: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

      為提昇金門地區狂犬病預防的注射率並宣導提供寵物優質飼養環境等保護動物觀念,防疫所將於9月1日上午9時至11時赴金湖鎮瓊林里公所前廣場辦理狂犬病預防注射活動。此次活動獲得瓊林里蔡顯明里長的大力支持及協助,防疫所自台灣狂犬病爆發後,已連續5年皆至瓊林里設立狂犬病注射站,服務當地里民,減少民眾舟車勞頓的辛苦。
      活動期間,歡迎飼主攜帶犬、貓前往注射狂犬病疫苗(需自費100元,並請攜帶去年度狂犬病疫苗注射證明書,以便抄寫)或辦理寵物登記(需自費,未絕育400元,已絕育300元,且畜主需年滿20歲並攜帶身份證),如果有任何與寵物飼養或日常照料有關問題,也可以到現場請教防疫所人員。  

      由於目前狂犬病疫情並未完全平息,防疫所呼籲民眾不要與野生動物接觸並儘速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對於來歷不明的動物謹守「不干擾、不接觸、不觸摸、不餵食」的四不原則,若發現野生食肉目動物屍體請速通知防疫所處理!

       另外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在此呼籲,為落實寵物登記,強化管理成效,本所將加強公共場所稽查,凡被稽查未植入晶片的寵物狗,飼主要被罰將新台幣3仟元以上1萬5仟元以下罰鍰,為配合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徹底執行,提升全縣寵物登記率,減少棄養發生,開罰是不得已的手段。

       防疫所再次鄭重呼籲,目前金門縣並非動物狂犬病高風險地區,切勿恐慌,一般民眾只要遵循「二不一要」原則,「不棄養家中寵物」、「不接觸野生動物」及「每年主動為家中飼養犬貓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便可簡單且有效杜絕家中寵物和病原之接觸,使疾病發生風險降至最低。

       為了確保人畜公共衛生,防範大陸的狂犬病擴及金門,飼主每年應該定期為犬、貓注射狂犬病疫苗,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的飼主,依規定可處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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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