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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27日防疫所喜迎新春狂犬病疫苗注射活動 請民眾保握最後機會
  • 發布單位: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

防疫所已於1月12~13日辦理第一週之迎新春農業展『免費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動物保護宣導活動』,活動已順利完成。防疫所今年和去年一樣提前辦理迎新春活動,利用農曆新年前的週六、日實施,第一週活動期間民眾參與狀況踴躍,合計施打157劑狂犬病疫苗、寵物登記12隻。該活動將於1月26~27日持續進行,請有意願參與的民眾記得帶著您的毛小孩撥冗前往注射疫苗,活動每日前30名還有免費犬8合1疫苗疫苗注射。由於活動現場犬貓眾多,為避免發生打架情形,請飼主使用寵物籃或牽繩,並隨手清理寵物便溺,以維護活動現場秩序及乾淨。

另外為配合動物保護法新增的「強制絕育」規範,防疫所將針對前來施打疫苗之民眾宣導絕育觀念,若暫時不想替寵物絕育,也會輔導填寫免絕育申請書,依法未依規定提出繁殖申請而繁殖之畜主可處罰鍰5萬至25萬元。

提醒民眾狂犬病疫苗須每年注射一次,提升犬貓之免疫力,以達到狂犬病的防疫,避免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另請飼主注意在寵物注射後一小時內,若有臉部或眼睛浮腫、皮膚紅腫起疹、極度搔癢、呼吸困難、嘔吐、下痢甚至休克等過敏情形,請立即帶回防疫所或至動物醫院進行診治,切勿拖延!而注射後三天內,可能會有注射處輕微腫脹、精神或食慾略差等情況,請飼主密切觀察,若上述情況仍未改善,請盡速帶至動物醫院就診。

     最後,提醒民眾務必遵守「2不1要」,也就是「不接觸野生動物(包括蝙蝠)、不棄養家中寵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才能確保狂犬病不會在人畜間傳播。本縣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聯合稽查小組,將不定期至公共場所進行稽查,違反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107年本縣已有民眾因逾期未替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而受罰案件,並裁處新台幣三萬元整,請民眾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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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