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門首例海漂豬檢出非洲豬瘟陽性
於107年12月31日接獲金門第九海巡隊人員通報,於金沙鎮田埔岸際沙灘發現一頭海漂豬屍體,經採樣後,豬屍體焚化燒毀,並實行場區徹底消毒,於1月2日派員親送檢體至家衛所,3日下午證實檢體經聚合酶鏈反應(PCR)檢測呈現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反應,且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當日金門縣政府立即成立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並召開分工會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1月3日起暫停金門縣豬隻及其產品輸台14天,並於發現地周邊三公里內的養豬場(1場)移動管制、周邊五公里內8場養豬場強化採樣監控,養豬場豬隻將由當地公所獸醫師執行臨床檢查,動物健康情形良好,養豬場血液檢體經家衛所檢驗皆呈陰性,解除移動管制。
二、海漂豬處置SOP
接獲民眾或岸巡人員通報,本所立即派員前往發生點,為避免經由車輛運輸造成境外疫病傳播,針對海漂豬隻屍體經採樣後,就地焚化掩埋,處置防疫人員及場區皆需徹底消毒始得離開。
依防檢局指示疑似非洲豬瘟檢體應派員親送至家衛所,同時通報防檢局及家衛所,並請發生點鄉鎮公所獸醫進行轄區養豬場訪視。
檢體經qPCR檢出為非洲豬瘟病陽性反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自公告日起7天暫停金門縣豬隻及其產品輸台,並於發生點3公里內養豬場實行移動管制,採血監測檢出為陰性則與農委會公告同步解除管制。
三、非洲豬瘟邊境管制108年1至12月處置情形統計
自108年1月至12月31日止已接獲通報處理動物屍體計56件,其中豬屍及不明肉塊計47件,檢出陽性計10件,5公里採血計26場457頭,3公里採血計23場429頭,鄉公所獸醫實行豬場訪視計338場53,997頭。
壹、前言:
本縣玉米108月6月13日由防疫所巡查時發現首例秋行軍蟲,於第一階段(強制銷毀)確診及焚燒銷毀玉米6件,共有1,885平方公尺計6,070株,高粱於7月30日巡查時發現秋行軍蟲幼蟲,108年危害面積1,646公頃,108年高粱申報栽培面積為1,773公頃,是金門最主要經濟作物,由於秋行軍蟲具遷飛快、繁殖力高、寄主廣、破壞力強等特性,以致於在短短幾年間從原生的美洲熱帶和亞熱帶地區,持續擴散至非洲、亞洲等地區,目前東南亞各國、中國大陸、韓國(濟州島)、日本等地區亦都有通報紀錄,行政院農業委員已於108年7月26日公告將「秋行軍蟲」納入中華民國植物特定疫病蟲害種類及範圍,如不進行防治作業,將對本縣高粱產業造成嚴重之危害。
貳、處理情形:
一、第一階段(強制銷毀:6月13日至6月17日)共6件,計焚燒銷燬玉米1,885株,處理面積為1,885平方公尺。
二、第二階段(強制噴藥:6月18日至今)
(一)玉米:共9件,計噴藥處理玉米5,874株,處理面積為2,800平方公尺。
(二)高粱:
1. 本縣秋季高粱108年度核定戶數413戶、25,428筆、面積1,773公頃,高粱於7月30日由防疫所派員巡查發現第一例高粱秋行軍蟲,至9月之危害面積達1,646公頃,均已於10月31日前全部防治完成。
2.爭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本縣秋行軍蟲防治經費計3,416.9萬元(含農作物銷焚補償、防治藥劑及補助農友第一次用藥工資每公頃2,500元等)。
參、強化措施:
一、加強緊急防治工作:
(一)加強秋行軍蟲之巡查監測:派員加強地區高粱田區之巡查監測工作,盡早發現害蟲及防治,以期提高防治效果。
(二)秋行軍蟲防治藥劑之緊急採購:緊急採購不同之秋行軍蟲防治藥劑,足量提供農友防治至採收,並將視防治情形適時辦理藥劑。
(三)協請農友加強田間巡查及防治工作,發現秋行軍蟲立即防治。
(四)秋行軍蟲防治藥劑之田間藥劑防治試驗:協助防檢局進行田間藥劑防治試驗小組,辦理秋行軍蟲防治藥劑計10種,篩選防治效果較好之藥劑供農友使用。
二、協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制高粱秋行軍蟲整合性管理(IPM),以利農友後續之自主管理作業。
三、宣導教育訓練:邀請專家學者辦理秋行軍蟲防治訓練及加強秋行軍蟲之防治宣導工作(DM、第4台及報紙等),全民動員防治,以提昇防治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