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街頭發現流浪動物(一般指犬貓)受傷時,可自行送往動物醫院救治或通報本所進行救援。2.送往收容管理的動物,由本所獸醫師判斷進行緊急醫療處置。承辦課:第二課。承辦人:施清文。連絡電話:3366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