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20日以農防字第1071471252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 發布單位: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

「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20日以農防字第1071471252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 點閱次數:694
  • 上版日期:107-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