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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所迎新春狂犬病疫苗注射活動 順利落幕
  • 發布單位: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

防疫所已於1月12~13及26~27日所辦理之迎新春農業展之免費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動物保護宣導活動已順利落幕,活動期間民眾參與狀況踴躍,合計施打301劑狂犬病疫苗、寵物登記28隻,並協助民眾清查其名下寵物狀態是否正確以及是否已完成絕育手術。

目前狂犬病疫情仍侷限於野生動物,然而花蓮縣於一○八年度仍有發現狂犬病陽性鼬獾,其中光復鄉有二件狂犬病陽性鼬獾主動接近民眾之案例,農曆春節期間並新增一件為民眾遭鼬獾咬傷,該鼬獾經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確診為狂犬病陽性,顯示狂犬病疫情似乎有子台東縣持續往北部擴散跡象,因此防疫所呼籲民眾勿主動接觸野生動物,並應每年為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

為防範犬貓發生狂犬病疾病,飼主應定期為犬貓注射狂犬病疫苗,犬貓在施打狂犬病疫苗後,就可以得到認證的注射證明頸牌,並應將犬牌繫於動物身上,狂犬病頸牌每年依序由綠、紅、藍、黃替換,今(108)年度輪到紅色頸牌,為毛孩掛上注射證明頸牌,不僅可以作為是否施打狂犬病疫苗的證明,若犬貓不小心走失,顯眼的頸牌也方便路人辨識、將毛孩帶到鄰近動物醫院利用網路系統找到主人,減少寵物找不回的遺憾。

另外防疫所在次提醒民眾,狂犬病疫苗依規定須每年定期施打,若民眾接到防疫所的預防注射通知書,一定要於期限內攜帶犬貓前往防疫所補強狂犬病疫苗,若未依規定施打疫苗,將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若有飼養上的問題一定也須聯絡防疫所協助,以免受罰。防疫所除每年新春活動外,另於暑假期間亦皆會辦理狂犬病疫苗巡迴注射,民眾可就近帶家中犬、貓前往巡迴點注射狂犬病疫苗,如果有其他施打疫苗上的疑問,亦可聯絡防疫所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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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2-23